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省地方煤矿事业局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单位设岗的需求情况,按照《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云人〔2004〕37号),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2016年面向云南省范围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公开招聘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和技能。
4、身体健康。
5、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招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具有本专业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管理岗位具有本专业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详见《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5~2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到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办公室索取《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贴上照片,与应聘材料一并交资格审核人员。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传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寸照片3张。
网上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通过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报名电子信箱jia345888@126.com索取并真实、完整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连同相关证件扫描件、电子版近期免冠半寸照片,发送到报名电子信箱,经确认反馈后视为报名成功,笔试考试前复核相关证件原件。电子邮件格式必须在主题栏中填写真实姓名+招聘专业,且报名登记表、相关证件扫描件、电子版照片必须以真实姓名命名的一个文件夹作为附件发送。不按要求发送的一律不予确认,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报名地点
昆明市春城路214号406室。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信息要真实、准确。
(五)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资格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凡未通过资格审核以及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没有考试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后,在七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每个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笔试,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部分特殊紧缺岗位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没有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www.ynetc.gov.cn)。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所具备的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三)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ynetc.gov.cn)公示。
六、考核和复审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和复审,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以及其它资格条件方面要求的审查。考核、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考核和复审合格者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者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报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招聘纪律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71-63583905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综合处以及省地方煤矿事业局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十、其他
拟聘用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聘用。
十一、联系方式
(一)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综合处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583968
地 址:昆明市东风东路209号705室
(二)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办公室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537279
传 真:0871-63537279
邮 箱:jia345888@126.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214号406室
邮政编码:650041
2016年4月25日
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