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阿拉山口市党委、政府研究同意,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警务人员。
一、招聘条件
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㈡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㈣全部为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龄26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㈤汉族(含回族等无本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具有新疆户籍(含兵团),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限博州户籍;
㈥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㈦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巡控队员:63名,其中汉族(含回族等无本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45名、维吾尔族10名、哈萨克族3名、蒙古族5名。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考分为:报名、政审、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㈠报名、政审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5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一楼办事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考生报名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4张1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和职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名与考试、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试和测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测试。
6.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政审,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㈡体能测试
①报考巡控队员的考生首先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科目:1000米、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进行;
②体能测试各科目必须合格,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③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通知单。
㈢笔试
1.笔试试题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
3.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单;
5.笔试成绩35分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
㈣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
2.面试分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要求:
①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指点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侯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㈤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㈥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㈦公示
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务人员领导小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阿拉山口市人事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阿拉山口市政府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㈧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与管理
㈠招聘的警务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5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新招聘管理人员标准确定,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相关补贴。根据学历不同,年收入约为7—7.5万元左右。聘用期满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㈡聘期内,新招聘的警务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职级工资,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监督工作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09-6991593(办事大厅)、17799096607、18997766813
监督电话: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察局0909-6995565
阿拉山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