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东丰镇内卫生保洁需要及绿化需要,解决环卫处及园林处车辆驾驶人员短缺的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车辆驾驶员。
一、招聘单位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园林管理处。
二、招聘人数
车辆驾驶员6名(环境卫生管理处3名、园林管理处3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有东丰县内户籍并满二年以上,城乡户籍均可。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81 年1月1日之后),以户籍信息为准。
3、热爱环卫事业,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且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精神病史等可能危害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等劣习,无任何劣迹和违法犯罪记录。
4、持有B2以上车辆驾驶证。
5、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色盲、立体盲(以体检结果为准)。
四、聘用方式
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车辆驾驶岗位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暂按公益岗位工资待遇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车辆驾驶岗位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工资待遇标准。
六、招聘程序
1、体能测试:1000米跑,时间为5分钟,超出5分钟的取消测试资格。
2、驾驶技术测试:采用驾驶员训练体系,设置四个科目,总分为100分。其中科目一:正库、反库、移库,满分为30分。科目二:复杂道路驾驶30分。科目三:坡路起步20分。科目四:S路、开进倒出20分。以上各科目累计扣分达到21分的取消驾驶技术测试资格。测试过程中考生对车辆操作性能等如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测试后再提出的无效。总分达到80分以上视为及格,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如遇测试成绩并列以年龄小者优先录用。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4、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办法
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B2以上车型驾驶证(以上证件需带本人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东丰县人力资源市场(西城区人社大厦西侧一楼大厅)
联系人电话: 6319095。报名从2016年 4月21 日上午8:30开始至2016年 4月29日下午15:00截止。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