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源县2016年卫生类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现面向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用为本、按需引才、优中选优、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数额
2016年计划引进卫生类人才43人。具体为:县人民医院引进30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7人,麻醉学专业2人,精神医学专业1人,医学影像学专业5人,口腔医学专业1人,中医学专业1人,药学、中药学专业1人,病理学专业2人;县中医院引进10人,其中: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3人,临床医学专业3人,医学检验专业1人,医学影像学专业2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人;县疾控中心3人,其中:医学检验专业2人,临床医学专业1人。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详见附表);
3、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相同;
4、本科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及在改派期之内的往届毕业生;
6、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办法
(一)信息发布。通过省内高校就业网站、肇源政府网站(http://www.zgzy.gov.cn/)等媒体对外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和办公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招聘会报名以各高校春秋两季校园招聘会及专场招聘会时间为准,具体见各高校就业网站发布的公告。办公室报名:上半年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5月13日(受理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毕业生报名),下半年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至11月25日(受理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毕业生报名)。报名地点为肇源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报名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及报名材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再调整报名志愿。
报名时本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肇源县人才引进信息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二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5、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在校就读成绩单原件;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具备执业资格人员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及材料,往届毕业生现场查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所报考岗位产生竞争的条件下,进入能力测评。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的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引进单位同意后,可调剂到专业相同的引进岗位参加能力测评。
(四)能力测评。能力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能力测评内容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实际设置。
(五)拟引进人选确定。按照引进岗位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录。如同一引进岗位能力测评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能力成绩高的优先引进。能力测评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
(六)签订协议。与拟引进人选签订三方协议。
(七)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八)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选自理。
(九)公示。拟引进人选在肇源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宜。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聘用问题,岗位拟引进人选减少时,均不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纳入县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2、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卫生类引进人才到岗后,从具备执业资格报考条件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资质的,服从卫生系统调剂岗位。
4、引进人才在肇源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聘用岗位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相关待遇
1、落实编制。按照编制部门按编设岗,人岗统一的规定,进入肇源县相应单位的事业编制。
2、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招录到事业单位的相应学历毕业生标准执行。
3、其他待遇。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211工程”院校本科一表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引进人才,婚前每月给予食宿补助4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引进人才,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万元。在培养和使用上直接纳入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优先选派业务学习和挂职;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
七、其他事宜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0459-8235701、邮箱:zyxrcgz@163.com
附件:1、大庆市肇源县2016年卫生类人才引进计划表
2、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引进信息表
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