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力量,缓解公安警力不足的矛盾,根据若羌县公安局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复员军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巴州户籍;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报名人员族别、性别、专业不限;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6、政治素质好,有良好品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本人自愿、家庭支持。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1日
地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科、县人社局三楼人事科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报名人员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报名表详见附件一)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报名、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按照本公告规定取消报名、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报名面试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40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3、面试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4、面试测评要素:
(1)综合分析能力
(2)应变能力
(3)计划、组织、协调和人际交往能力
(4)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
(5)举止仪表
(6)言语表达能力。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政审
按规定进行政审,考生须填写《若羌县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二)并提交县公安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聘用
由用人单位下发聘用文件,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招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与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将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
四、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若羌县公安局:0996-7102341
若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6-7105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