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抄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务实,作风正派;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二、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7月27日至8月5日,报名地点设在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嘉禾大道县检察院办公楼3楼304)。免收报名费。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初定于8月1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采取机试方式,主要考察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二)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8月12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
(三)聘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与考察情况,确定录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抄录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到县检察院政工科领取);
(二)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联系电话:6820632 18175717570
联 系 人:程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