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经市人社局同意,2016年常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常州市德安医院(全额)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4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4日后出生);
(三)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8日);
(四)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为实际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4月4日9:00—2016年4月8日16︰00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有困难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620517。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北直街35号)现场上传照片和缴费。
6.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考试考核前,由常州市德安医院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常州市德安医院另行通知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一)面试采用专家面谈方式,由德安医院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考核评价,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业务能力以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由德安医院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由常州市德安医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常州市德安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常州市德安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民政局负责监督。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有拟录用考生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毁约,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常州市德安医院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519-68016034
考试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招聘监督电话:0519-85681588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德安医院负责解释。
常州市民政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