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为满足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实现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建设目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共13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国内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6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海外留学人员应于2014年1月1日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且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6.中共正式党员。
7.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8.在校期间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之一:
①曾任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
②曾任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含校社联正副主席)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处或院系出具证明)。
③曾担任学生兼职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须由学生处或院系出具证明)。
9.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8日起至4月8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按照要求登录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jobs.scnu.edu.cn/)实名注册并据实填写个人信息,申请相关岗位提交应聘。
报名网站需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大中专第一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不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或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前办理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并在考察阶段按要求提交。
5.登陆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jobs.scnu.edu.cn/)时,若使用某种浏览器登陆不了或者无法注册、提交申请岗位,请尝试更换其他浏览器使用。
(四)报名资格初审
笔试前,招聘系统根据招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将在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考试
(一)第一阶段: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5日。
2.笔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具体课室请留意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报名网站登陆个人账户查询是否通过系统资格初审,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安排的考场和座位号,准时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4.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行政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二)第二阶段:专业技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复核不通过者,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递补。如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
2.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即入围专业技能测试。请于笔试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scnu.edu.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jobs.scnu.edu.cn/)查看专业技能测试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包括职业倾向测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
4.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仪表风度等。职业倾向测试不计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能力测评。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三)第三阶段:综合能力测评
1.专业技能测试第二天开始综合能力测评。
2.所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合计,按合计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出现同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择具体单位,各单位按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该单位的综合能力测评的人员,额满为止。
3.综合能力测评分为操作能力测评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主要考察参测人员的写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聘用。综合能力评测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能力测评成绩×40%,计算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若总成绩出现同分者,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应聘人员在综合能力测评阶段所选择单位(岗位)分类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scnu.edu.cn)和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jobs.scnu.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提交齐备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报名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二)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包含硕士。
(三)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因测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单位、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电话:85211236(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85211016(纪委、监察处)
华南师范大学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