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工作需要,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9个事业单位(单位简介见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8︰00时至4月13日17︰00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岗位代码+所报专业。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dhrss.gov.cn)或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http://www.gdhgy.org.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所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地质、工程类专业发送面试通知,非地质、工程类专业发送笔试准考证)。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带“★”的招聘岗位需进行笔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地址。
笔试内容:公共科目,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能力。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聘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1)面试通知。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的相关证明材料。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地质、工程类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工作经历:有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6年3
月31日。
(二)适应长期野外工作:我局属事业单位主要以地质找矿、地质勘查、测绘工程、放射性环境监测等为主业,同时从事工程勘察、地灾防治、路桥施工、地质技术服务、环境评价等业务。所有岗位人员都要服从组织工作安排,适应长期野外工作。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调剂。
如需递补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如需调剂的,在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20-36836104、36821206
(二)监督投诉电话:020-36836090
附件2-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