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县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6名司法辅助人员(机关业务庭岗、基层法庭岗各3名),充实到法院机关业务庭和基层法庭,从事书记员和其他司法辅助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录职位为司法辅助人员。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修水县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2、身高男性165厘米以上,女性155厘米以上,年龄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项目标准。
3、思想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基层法庭岗限招男性。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查、法律专业知识笔试、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修水电视台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8日。
(2)报名地点:修水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要求:机关业务庭岗、基层法庭岗分开报名。
(4)报名时每人交考务费150元。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回复电话通知本人到修水县人民法院政工科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参加考试时,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查验证件。
4、开考比例: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按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1、笔试(3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合计100分,笔试成绩按30%比例计入总成绩。
2、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50分)
(1)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时间为2016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中文录入看打40分,中文录入听打40分,办公软件应用(word排版)20分,合计100分,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
(3)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参加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
3、面试(20分)
(1)笔试、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依据该两项成绩之和按1:3比例名次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于2016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100分。
(4)面试成绩按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和政审
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标准实施,填写《修水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政审表》,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如有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则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五)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从考试总成绩、体检、政审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机关业务庭岗、基层法庭岗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并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修水县人民法院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报机关业务庭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法庭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三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首聘期满合格者可以续聘。
四、聘用人员待遇
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适用修水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标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修水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792-7237507
中共修水县委政法委
修水县人民法院
修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