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要求,罗甸县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共79人。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现特制定本公开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计划招聘人数
罗甸县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计划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79名,其中:教育系统25人,卫生系统12人,其他事业单位42人。具体职位详见《罗甸县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或往届毕业生,部分职位可放宽学历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
3、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止2016年8月31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2016年8月31日服务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公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全日制毕业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按照罗甸县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拟定招聘方案后经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提前7天分别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罗甸人力资源网、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并在罗甸县电视台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工作由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此次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设置三个现场报名点,各现场报名点时间安排如下:
(1)贵州大学招就处大厅(北校区),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第四教学楼一楼),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30。
(3)贵阳市人才大市场二楼大教室(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紫林庵旁),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30。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由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罗甸县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向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未将《罗甸县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到交到报考职位指定报名人员处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罗甸县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1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其余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职位表》要求为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且需在网上进行学历认证查询,将学历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打印1份后到职位报名处进行学历审核;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报考职位要求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由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字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经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整到1:2比例,如调整后仍未达到1:2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取消报考资格,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