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城管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城镇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城管协勤人员。为搞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勤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沫阳镇城管协勤人员,主要从事城镇管理、“两违”巡查、森林防火、民兵应急、抢险救灾及政府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招聘人数为20名,其中女生4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2015年9月1日前)的本县常住人员。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要求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CM及以上。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罗甸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 名
公开招聘坚持个人愿意的原则,由本人申请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由沫阳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8日—9月10日。
2、报名地点:沫阳镇城镇综合执法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沫阳镇2015年招聘城管协勤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一份。
(三)资格初审
1、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2、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参加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字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参加应聘。
(四)考 试
公开招聘需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由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1、经体能测试和面试合格后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合同关系(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胜任工作的,办理正式用工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
2、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1800元/月,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由镇人民政府统一交纳。
3、聘用人员平时由本镇负责使用管理,重大活动由县级统一调配。
联系电话:7810089
罗甸县沫阳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