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3-21
根据工作需要,市编办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2016年北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志于从事机构编制研究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一)岗位名额
市编办所属北京市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中心(相当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调查研究和综合文字岗位3人。
(二)具体条件
1.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中文、管理学专业;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北京地区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全日制最终学历为准,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填写《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发到指定邮箱(bjbbrsc@163.com),或参加3月23日中国人民大学专场招聘会,现场投送报名表等个人资料(参加专场招聘会后也需提交电子版报名表)。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9:00-3月30日17:00。
(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笔试。4月1日9:00至4月8日17:00登陆北京机构编制网站(http://www.bjbb.gov.cn)“通知公告”,查询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四)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每个岗位面试比例1:5。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方式通知。
(五)体检。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单位承担。
(六)考察。到报考者所在学校进行考察。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机构编制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协议。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表上请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不超过200K)。
(二)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三日内须提供已修课程成绩单、发表文章、外语成绩证明等复印件,请考生适时提前准备。
(三)考生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考生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五)市编办招聘工作联系电话:65252576(工作日)。
附件: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