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台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县委宣传部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2名、记者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主持人条件:全日制播音主持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28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65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相貌端庄,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达到二甲以上标准;形象气质佳,热爱主持事业,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有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节目主持人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考记者条件: 全日制新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新闻相关专业),30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热爱新闻事业,有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电视新闻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5日。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丰顺县广播电视台招聘记者主持人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提供报考者本人作品、学历证、身份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大1寸彩照两张(背面写上姓名 );另外报考主持人岗位的应提供主持节目视频资料。
3.报名方式:通过邮递、电子邮箱或到我台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53-6656639,联系人:张雯,电子邮箱:fstvbgs@163.com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等证书(应届毕业生须于8月份前取得相应学历等证书);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不予开考。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新闻专业课程、主持人专业课程。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聘用
1.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试用期满(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参照在编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其中,主持人享受特殊岗位工资待遇)执行,缴交社保。
丰顺县广播电视台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