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速录员。
一、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本人及其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从事审判记录工作。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word/wps等文字处理软件,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个字以上;并具有较强的书写能力;能听懂客家方言,法律专业者优先录用。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18-35周岁。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咨询电话:2325323。
2、报名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南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九楼)。
3、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由本人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体检合格健康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大1寸免冠彩照1张,到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三、考试录用
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需参加打字测试、书写笔试和面试。
1、打字测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的电脑技能及中文录入速度。
2、笔试:主要考察书面记录能力。
3、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等。
上述三项总分为100分,按6∶2∶2比例计算最终得分。总分排名靠前者选为拟录用对象。
4、拟录用对象须参加本院组织的速录培训,培训期为一个月,培训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80个字以上者,本院录用为速录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和技能工资按考核的等级确定待遇,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保险待遇,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