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鲁迅纪念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鲁迅纪念馆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系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国家一级博物馆,上海市文明单位。本馆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内第一个人物性博物馆,建于1951年,馆址在鲁迅公园内,负责保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鲁迅墓、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鲁迅故居,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对外文化交流窗口,具有收藏、展示、研究、宣教等专业功能,旨在收藏鲁迅遗物,展出鲁迅生平业绩,研究鲁迅与中国近、现代文学,弘扬鲁迅精神。
因业务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陈列形式设计 1名 专技岗位
展览讲解 2名 专技岗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陈列形式设计
协助做好基本陈列展览的形式设计;协助对专题展览的内容进行形式设计;协助做好展览的请柬、海报、会标、宣传品、说明等项目的设计;协助做好本馆及对外相关业务的设计项目;协助做好对展览设计使用的相关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形成项目业务档案,并交由部门统一归档;参加陈列展览布展工作;协助做好交流展览的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定期巡视陈列展厅,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协调落实;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招聘要求:设计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了解鲁迅生平,掌握美术设计专业知识,熟练操作一般的计算机平面设计、三维设计软件和网页设计软件。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2、展览讲解
承担对观众的日常讲解、接待工作;独立或协助完成专题讲解稿及普及性读物的编写;参与馆内外社会教育与辅导教育的活动;承担观众咨询意见、来信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招聘要求:播音主持、中文、教育、历史专业本科毕业;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日语或英语口语达中级及以上水平;男性身高175cm左右,女性身高165cm左右,形象端正,口头表达清晰音质亮丽。能使用沪语流利沟通、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3.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至2016年3月24日。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上海鲁迅纪念馆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luxunhr@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3、招聘方式
根据应聘材料,择优选择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笔试。根据初试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复试人员。
进入初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笔试成绩以40%比例带入复试,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课题汇报、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对应聘者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操作技能等进行测试,择优录取。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初试名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均会通过E-mail等形式通知应聘者。未进入初试、复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
按照复试成绩结果,选定复试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
由上海鲁迅纪念馆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等媒体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56962093
电子邮箱:luxunhr@163.com
传真:56962093
监督电话:23128125
附:《上海鲁迅纪念馆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鲁迅纪念馆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