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普事聘公201603号)
为推进医院快速发展,充实医院护理人才队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护理人员20名(其中助产专业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普陀医院是省内建立最早的三家公立医院之一和全市最早的公立医院,也是舟山东南部地区和普陀区唯一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2005年通过省卫生厅评审成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1年9月接受“二甲”复评。2013年6月高分通过省卫生厅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评审。2013年12月又顺利搬入了东港新院, 新增了三个科室,现日住院病人已超800人。2015年起准备JCI认证工作。医院经过99年建设发展,几代人辛勤耕耘,现已形成多学科、多门类的医疗体系,承担着舟山东南部地区常住和流动人口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等任务。
二、招聘计划
全日制医学院校大专学历以上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毕业生20名。具体为:1、招聘三年内(2014年6月后毕业, 包括2014年6月毕业) 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护理专业人员15名和助产专业人员2名。2、根据浙卫发(2013)255号浙江省卫生厅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护理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从编外护理人员中招聘3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护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历届编外护理人员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三年以上, 并且具备大专或护师以上职称。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非2016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jj.putuo.gov.cn/)。
(三)普陀医院网站(http://zspt-hospital.com/)
其中,普陀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根据浙卫发(2013)255号浙江省卫生厅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护理队伍建设的实干意见》,在招聘护理人员时,适当降低开考最少人数比例要求,优先保证护理空缺岗位人员到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2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商后,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岗位间调剂或岗位核减,具体另行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7日;
2、报名地点:普陀医院人事科
3、联系电话:人事科0580-3030030;
4、报名办法:持《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2016年3月10日以后学信网出具的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技能考核。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占总成绩的2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 2比例确定技能考核和面试人员(不足招聘比例的按实参加)。技能考核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操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和技能考核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按招聘岗位计算成绩和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20%。当总成绩并列时,学历高的排名在前;学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学历和笔试仍相同的,技能考核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
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及修订条款执行,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替补。
(四)公示聘用
1、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普陀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3、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30030,监督电话: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80-305211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510。
普陀医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