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一、“法律类”招聘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二、“计算机类”招聘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子信息类: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信息与电子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信工程及管理;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通信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机构;
电气信息类:计算机软件、光电信息工程、自动化、信息显示与广电技术、计算机通信、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
计算机类(大专):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硬件与外设、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软件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游戏软件、数据通信与网络系统、航空计算机技术与应用、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广告媒体开发、三维动画设计、计算机音乐制作、软件测试技术、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三、“财会类”招聘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与审计等;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土建类”招聘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土建类: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建筑类: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未纳入上述4个专业的,按照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所学专业要求参考《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办法未尽事宜,由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通招聘机关酌情研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