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干部保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干部保健中心为浙江省卫计委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在杭省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教育、医疗保健、健康体检等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医学保健与健康管理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中心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临床、公共卫生事业管理、预防医学、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1日期间,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招聘系统http://www.zjwjrc.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截止之日起3天内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否则取消此次招聘计划。
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28日。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4月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的专业性、技能性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管理学和卫生政策等方面知识;专业、技能知识主要包括招考专业和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专门性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素质、岗位认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zjwst.gov.cn/,信息公开/招聘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省卫计委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干部保健中心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1050568(张老师)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
邮编:310006
浙江省干部保健中心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