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文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
文秘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或相关专业,具备有胜任岗位需要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在党政机关从事文秘工作一年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同等条件下,在党报党刊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者优先;党政公文写作经验特别丰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察四个环节。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水絮塘巷45号)四楼党政办办公室,联系电话84446668,联系人王玥;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份各一份,个人履历,个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3篇本人负责起草的重要文稿。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面谈及考察
1、面谈:报名后将组织面谈,面谈主要了解参加选调人员工作经历,行政管理、综合协调能力以及对应职位的适应性。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另行通知。
2、考察:面谈合格人员将组织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聘用
经面谈且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2、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