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国地震局批准,我局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应聘以上岗位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以2016年3月1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18日16时。
(二)报名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5788号(吉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420房间)。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单位聘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吉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
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在学校盖章)、学习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5项以内)原件和复印件及《吉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粘贴照片)。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超过5∶1以上进行笔试,达不到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由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比例超过1∶5的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5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按岗位招聘人员数量的 1:1进行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遇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依照考试成绩高分递补。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7天。
七、聘用
经中国地震局批准后,签订聘用协议,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须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资料予以保密,不再退还,请妥善保存原件,以备核查
联系人: 孙国军
联系电话:0431-84538673
吉林省地震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