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进行,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试用合格后予以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的方法进行。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出生日期在1980年1月1日以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2016届中、高等院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安全生产信息专干,人数为25人,招聘人员工作地点为净月高新区安监局、永兴街道、净月街道、新立城镇、玉潭镇、新湖镇、汽车文化园管理局。
四、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扇形会议室(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1)身份证、学历证书(均须原件及复印件);(2)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3)本人主要业绩、获奖证书(均须原件及复印件);(4)同版2寸彩色近照3张;(5)考生填写并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请在附件下载)。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
上午8:30-11:30;
下午1:00-17:00。
4.资格审查:由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监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合格者,将对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核有一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
七、聘用
人员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公司为受聘人员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年底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85821197
联系人:魏兴瑶
九、其他注意事项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手机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本人,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有。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