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书画艺术事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加强市书法家协会和美术家协会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书法美术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单位为市文联下属的宿迁市文学院,计划招聘书法专业人员1名、美术专业人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书法或美术创作活动组织经验;
4、书法专业取得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美术专业取得省级以上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作品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
5、“兰亭奖”获奖者、中国书协主办的书法届展获奖者、中国美协主办的美术届展获奖者,创作成果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年龄及学历可适当放宽;
6、户籍不限,录用后须长期在宿迁工作;
7、身体健康;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近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以及有剽窃他人作品等不良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在人事招聘公共平台、相关媒体以及书法美术类报刊上发布招聘简章。
(二)网上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按照“报名事项(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同时报送5幅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原创作品。原则上作品不低于4尺、不高于6尺整张(专家评审结束后退还)。
(三)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和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判报考人员的艺术水准,对报名者作品进行无记名百分制量化评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考试人员。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两部分,分别采用百分制,由专家评委进行现场打分。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得分分别按照4:3:3权重得出考生最终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试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招聘单位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综合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1:1比例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根据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3日内,招聘单位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现场报名地点: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江苏省宿迁市太湖路181号一楼)。联系人:徐雨;联系电话:0527-84368706;网上报名请登录宿迁文艺网(http://www.sqwyw.org)。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2016年3月14日—4月11日。
现场报名:2016年4月1日-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提供材料
1、《宿迁市文联2016年公开招聘书画人才报名表》一式三份(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5件(幅)个人近期代表性作品;
4、证明专业学术成果及成就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入展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展照片,相关专业论文、专著;
5、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
采取网上报名的,相关材料原件须在考试前提交审核。报考人员要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0527—84368009
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527—84368706
监督电话:0527—12380
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