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6年度上半年嘉定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 6月30日。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提供虚假材料和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报考的,不受户籍限制,既可报考应届岗位,也可报考非应届岗位,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本区当年度部队退役士官和驻沪部队随军家属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
最低工作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按实计算。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10:00 至3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4月19日10:00至4月21日16: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命题和阅卷。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120分钟。
2、笔试定于2016年4月23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下载。
4、区人社局根据每个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1:3比例且不低于本次事业单位考试的全市平均成绩确定面试分数线。
5、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6年5月23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和地点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6年6月中下旬。
1、面试前,对通过面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身份证明、经历证明和社保证明等有关材料以备审核。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替补。
2、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实施。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区委组织部及区人社局7名同志组成。
3、区人社局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的10日内,将面试结果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区人社局按照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根据二门成绩的总分除以2乘以40%计算)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个别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职位,招聘单位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招。
拟考察人员参加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能力、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实事求是进行分析,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并确定考察结果。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个人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后报区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要署名和提供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考生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有考生因体检和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立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由区人社局在2016年8月发放聘用通知。对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手续,须在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统一办理。
六、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和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ov.cn)查询。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详见附件2《考试问答》、附件4《专业目录》或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咨询电话一览表》。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59535377 考务咨询:61969089
监督:59539675
附件1:招聘简章
附件2:考试问答
附件3:咨询电话一览表
附件4 : 专业目录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