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全区社区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根据《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具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政府政策性规定的特殊安置群体。主要包括:
(一)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报名人员必须具有江岸区户籍,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已经在社区进行困难人员认定。其中:符合要求的残疾人可报名竞聘残疾人工作协理员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社区工作;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服从安排;
(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人数
全区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175名,街道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据实核减招聘职位数。(各街道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1月16日(周六)17:30。报名时,必须本人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张两寸照片,到江岸区任何街道社会事务科报名。初审合格后,由街道留存复印资料。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至1月18日17:30。区人力资源局和区民政局联合对各街道提交的初审合格资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街道,并由街道通过电话于2016年1月19日前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此有异议的,可于2016年1月19日至1月20日两天内向区人力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82716792。联系人:刘俐。
3、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各街道负责通知应聘人员于2016年1月20日前到报名所在街道社会事务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请自带中性笔、2B铅笔),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面试地点等内容于2016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期间,在各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和区人力资源局公告栏公布。区人力资源局地址:江岸区麟趾路50号。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全区拟招聘岗位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各街道从报考本街道的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择优确定本街道面试人员(不超过本街道拟招聘岗位数2倍)。对取得面试资格,但报名街道面试人员人数已满的考生,如果服从全区统一调剂的,可调剂到其他街道参加面试。如果本街道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据实核减招聘职位数。
参加面试人员于2016年1月30日上午7:3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各街道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由各街道负责组织考核与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6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在区OA网及各街道办事处门口公示7天。
五、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薪酬标准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确定。
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局和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27)82716792(027)82739277
投诉监督电话:(027)82733452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江岸区民政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