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供暖中心为省编办批复设立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将原有存放煤炭的仓库进行改造,和省总工会共同建设为职工体育活动中心,作为省直机关职工体育活动基地。为做好体育运动中心日常管理、维护、体育指导等工作,急需专业体育管理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岗位安排和调配;
(六)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用人单位岗位招聘人数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岗位描述
省直机关供暖中心体育场馆管理2体育类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30岁及以下负责体育场馆日常管理,体育运动指导。需具有球类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5年9月30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关于学历:“大学及以上”,指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2016年2月15日至2月21日,共7天(含周六、周日),并同步在省机关事务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省直机关供暖中心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所填写的信息须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等须真实有效。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至25日
报名地点:省直机关供暖中心二楼小会议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78号
联 系 人:李新 87235353 13971670549
领取准考证及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
2016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考生可于2016年3月17日后通过省机关事务局网站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查询电话:87235353)。
3.笔试科目:《基本素质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4.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完成后,依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全部统一排序,按1∶3的人数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经省人社厅备案后,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资格复审。
省直机关供暖中心在面试前5天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需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有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3.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省直机关供暖中心,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省直机关供暖中心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确认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
在资格复审通过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执行,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四)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考核、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部统一排序,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若有弃权者,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依次递补。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根据招聘名额情况,报经省人社厅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考生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及报备
省直机关供暖中心根据考生总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机关事务局审定后,在省机关事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机关事务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公示结果等报送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八、工作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客观公正,严格遵守纪律,认真执行工作回避等制度。
(四)做好招聘宣传工作,促使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积极报考。
九、本公告由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