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覃塘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性质
1、合同制消防员与现役消防官兵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2、文职人员主要从事消防辅助执法、消防宣传、档案管理、文秘岗位等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均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
二、招聘消防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消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
4、学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标准和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军事化管理;有消防等专业或相关岗位工作经验、退伍军人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消防文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有消防、文秘专业或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男性年龄在20岁至35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20岁至35周岁之间。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四、录用及待遇
经面试合格,进入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正式录用。工资待遇每月2800元(其中工资1800元,五险:基本医疗、养老、生育、失业、大病等保险约1000元),工资每年按5%递增,另有每月绩效奖200元,大队包食宿(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起
消防员报名地点: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覃塘公安消防大队二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775-4861438
韦龙昌(副指导员)13807855226
消防文员报名地点: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覃塘公安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775-4723083
贵港市覃塘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