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制委员会和市公务员局批准,贵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
(二)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具有以下专业优先:
1.法学类专业;
2.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
3.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
5.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6.药学类专业。
7.医学类专业。
具体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三)18周岁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25日后出生),性别不限;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五)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同等条件下,持有C1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者优先;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填写《贵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直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领取或在贵港人事人才网www.ggrsrc.com自行下载),填好后将报名表发至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箱:gg-bg@gxfda.gov.cn,同时将经本人签名的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复印件,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于2016年1月25日前邮寄或送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材料邮寄地址:贵港市荷城路1289号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537100)。邮寄材料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775-2917990,0775-2917991(传真)。
应聘者应对报名表的内容真实性负一切责任。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筛选与面试。
1.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汇总报名人员的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确定初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通知初步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到贵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对最终进入面试人员,由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择优录用,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1.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2.经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3.组织确定拟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为贵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编制外聘用人员,不入编。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勤(后勤)人员实行聘用制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贵办发〔2012〕41号)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1700元/月,单位按规定购买五险。
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