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1、岗位:合同制司法警察5人(其中男性3人,女性2人)。
2、工作职责:押解、值庭工作;协助执行和财产保全工作;法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28周岁,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4、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法律专业或其他体育、文体特长者,持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择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16年3月3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期间的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审判办公楼主楼四楼),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远通上城小区路口直入300米;
2、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部队服役复转证件、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的原件给本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彩照2张。
3、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内容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评议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与录用。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本院公告栏处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防城区人民法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之后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在正式聘用前,获准被聘用人员涉及有劳动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月工资1800元,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工资递增按本院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本院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房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770—3255462
五、本公告由防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