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速录员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平阳县户籍的公民,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3月1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性别及专业不限;
(三)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招聘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4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公民请填写《平阳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247330011@qq.com。上述表格可登陆平阳法院网站http://pingyang.zjcourt.cn:88/下载。
(二)法律基础知识考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进行审查并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排名靠前的9人进入打字技能测试以及面试。
时间:2016年3月7日(周一)上午9点30分。
地点:平阳县人民法院(昆阳镇兴良路)11楼会议室。
(三)打字技能测试(看打)和面试
按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打字技能测试(看打)、面试分数比例为2:1:2的综合成绩,成绩靠前的3人进入政审考核人选。
时间:2016年3月8日(周二)下午15点00分。
地点:平阳县人民法院(昆阳镇兴良路),具体会议室另定。
(四)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后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速录员主要从事庭审记录、送达、装订卷宗等司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辅助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咨询电话:63889813。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人民法院。
附件1:平阳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附件2: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辅助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