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秀屿区新闻宣传工作需要,促进新闻宣传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宣传部将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新闻采编人员1名,为非在编人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德才条件
1.热爱党的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胜任本职工作。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新闻策划与写作能力,并具备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具备胜任拟任岗位工作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具有团队协作、吃苦耐劳精神,学习能力强,能适应新闻采编人员大工作量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新闻、中文等相关专业。有新闻采编经验者优先考虑。
2.籍贯为莆田市秀屿区。
3.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待遇
经面试、审核、试岗、考核、聘用后,待遇按照《秀屿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四、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直接到莆田市秀屿区委宣传部新闻科报名,或发送简历到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
联系电话:6950779手机:13599458208
E-mail:13599458208@163.com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办公大楼205室
邮编:351146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宣传部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