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翠苑民情”工作室系杭州市首批成立涉及信息采编的35家工作室之一,系西湖区委宣传部业务主管、西湖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民办非企业,主要承接翠苑街道辖区范围内信息采集、编写、上报等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翠苑民情”工作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翠苑民情”工作室工作人员,专业从事信息采编工作;
2、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及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等相关专业毕业,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全媒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新闻采编、文字信息写作等工作经验者年龄和专业可适当放宽。
2、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3、能力要求: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强,待人热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新闻采编、信息写作从业经历人员优先录用。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请至西湖区翠苑街道办事处303办公室,填写报名表(附一寸照1张),并提交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须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备查);如有新闻采编、信息写作从业经验者需同步提交刊发的新闻信息稿件代表作品复印件备查。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告知审核结果;
2、笔试与面试:组织集中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均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的,不再组织集中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3、体检与考察: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工作地点:“翠苑民情”工作室(文一路翠苑二区11-1号西湖区翠苑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
2、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能按规定完成信息采编录用工作的,期满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待遇年收入约5万元左右(含五险),并计发信息奖励。
联系人:沈晓丽
咨询电话:89874223,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民情工作室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