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泗县征迁办拟招聘聘用讲解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征迁控违工作,服从征迁办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2、遵守法律法规和征迁控违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职责、接受保密监督;
3、具备讲解员的专业技能,取得普通话二级及以上证书,具有导游、摄影、主持等相关工作经验或特长的优先。
4、女性,年龄30岁以下,具有国家全日制统招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裸视力不低于0.5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2,无慢性疾病,无生理缺陷。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县征迁办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主要按照报名、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泗县住建委八楼征迁办文档室;报名表:在附件下载填写完整后,在报名期内交报名点;联系人:尤岚岚,电话:7011115 。
凡报名人员,需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按招聘的条件如实填写《泗县征迁办招聘聘用讲解员报名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凭准考证进行测试、面试)。报名考试、体检等费用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测试
笔试内容:公文应用。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50%计分。
(三)面试
依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10名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应变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50%计分。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实际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人,经体检,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考试成绩高等额递补。体检内容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进行。
四、考察
考察了解被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社会表现等情况,方式主要是采取查阅档案、走访曾就业的工作单位和学校、听取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全面准确把握招聘人员的情况。
五、聘用及待遇
我办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的,同招聘对象正式签定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招聘对象年满55周岁不再续签),年度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在聘用期内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立即解聘。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