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萧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2013年萧县公开招聘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工作人员职位表》(附后)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招聘职位要求的报考条件;
(五)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7日—2013年12月21日。
2、报名地点:萧县人社局会议室(县政府四楼原县人事局会议室)。
3、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抽专人共同组织。
4、报名时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经审查同意后填写《萧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属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每人缴纳笔试费90元。凭笔试费发票和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1月9日-1月1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应聘同一职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之比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职位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常识、公共服务管理基础知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满分120分,时间为90分钟。《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按4:6合成计算为笔试成绩(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以上人员均须同时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2014年1月9日-1月10日到县人社局事业股申报加分,逾期不再补办。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然后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凡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笔试成绩公布:通过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xrsj.gov.cn)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并在笔试达线人员中分职位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出现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情况的,则同时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3、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若实际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入围比例数时,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者,方可入围体检、考察程序。
参加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80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最终考试成绩的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加权计算为最终的考试总成绩(最终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按拟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合成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分优先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根据拟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排名顺序,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事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资格条件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
4、人员的递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本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最多可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萧县纪委(监察局)的指导监督下,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萧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招聘公告由萧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5027073(人社局)。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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