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法院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名。
一、聘用制书记员的职责和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的职责:(1)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2)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3)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4)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招聘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熟练的计算机录入技能,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能力;热爱法院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不低于0.5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2,无慢性疾病,无生理缺陷,身高:男不低于1.65米,女不低于1.60米;4、年龄为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24日至1993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二、报考的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公室具体实施,主要按照报名、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26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2∶30分-5∶30分),报名地点: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凡来参加报名人员按招聘的条件如实填写《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资格审查表》,通过报考资格初审后,缴纳报名费100元,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进行测试、面试。报名时考生需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二)测试
招聘书记员测试的内容及评分:
招聘书记员分三项进行测试,即计算机输入(亚伟及其他汉字输入方式)中文听打、听写记录和综合能力测试。
评分标准:计算机输入中文听打以准确率和速度进行评分;听写以记录能力和书写水平进行评分;综合能力测试以文字表达与写作能力评分等。
成绩计算:听打按总分(100分)的40%计分、听写按总分(100分)的25%计分、综合能力测试按总分(100分)的15%计分。
测试时间:2014年4月1日。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通过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的时间:2014年4月9日。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20%计分。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我院实际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实施后,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内容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进行。
考察了解被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社会表现等情况,方式主要是采取查阅档案、走访曾就业的工作单位和学校、听取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全面准确把握招聘人员的情况。
四、录用及待遇
在考察合格的基础上,依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同招聘对象正式签定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招聘对象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不再续签),年度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可随时解聘。聘用制书记员基本工资每月1000元(另统一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所需经费均由市财政支付。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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