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森林公安分局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2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森林消防专业队员20名,性别:男,身高:1.68—1.85米,年龄:18—25周岁,未婚,学历:初中以上,户籍:山东省内。
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分配,无纹身和不良嗜好。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10月20日—11月5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8时—下午16时。
2、报名地点:青岛开发区森林公安分局201室 (黄河西路501号,区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楼东楼)。
3、联系人:臧女士,电话:58718539、58718521。
4、面试时间、地点:11月6日上午9时,在青岛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
四、福利待遇
1、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月薪2000—2500元,按规定缴纳五项保险;
2、根据单位工作情况轮休;
3、统一配发服装、铺盖、单位统一集中食宿。
五、工作内容
从事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扑救森林火灾。
六、相关事项
1、面试时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失业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健康证明、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和个人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单位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给予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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