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即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213人(详见附件1《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聘人员须具备正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13年10月17日之前取得)。其中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下的,须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报考紧缺急需岗位及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须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或取得专业对口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5.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须青岛市常住户口或即墨市生源;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专业对口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户籍均不限。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即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10月17日17:00,逾期报名的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考生下载《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含报名登记表和报名统计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与统计表都必须填写,缺一不可且填写信息一致),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jmws88512828@163.com。邮件“主题”栏和报名登记表名称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如101001王小明370282199001024512。
报考人员网上提报报名信息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和重复发送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确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需重新发送的,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后(联系电话:0532-88512828),方可第二次提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注明“第二次”报名,否则不予认可,最终审核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信息为准。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人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书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3.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组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笔试准考证领取:2013年10月25日下午14:00-17:00,由本人凭身份证,到即墨市卫生局会议中心(新兴路78号)领取准考证,并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特困大学生、低保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可减免考务费。
5.岗位核减: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符合报考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类别详见《计划表》。其中C1-护理学的考试内容:护理专业知识、医学伦理、院感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C2-中医学的考试内容:中医基础知识、中西医结合基础知识、中医诊断、中药等相关知识;C3-临床医学的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伦理、院感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及临床医学专业知识;C4-药学、C5-医学检验、C6-口腔医学、C7-预防医学、C8-医学影像的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伦理、院感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及各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四、现场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规定的条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硕士研究生根据岗位要求提交证明专本硕为同一专业系列的学历证书。受户籍(生源地)限制的考生,需提交能证明户籍(生源地)的户口薄。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10月31日)。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1份。
4.属定向、委培毕业生的,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1份。
五、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人。特困大学生、低保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可减免考务费。
六、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决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包含两个以上工作单位的,被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决定选岗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在即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九、纪律要求和有关说明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信息和工作时间安排均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中即墨城区二级医疗机构指的是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除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统称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51282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532-88556828。
附件:附件1: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计划表.rar
附件2:2013年即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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