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具体管理工作。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型人才公寓)运营与使用管理,增强住房保障中心运营管理职能,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共性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3、德才兼备,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创新进取和团队合作精神;
4、户籍不限。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法务管理、综合管理、宣传管理、投融资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管理、网络管理工作人员各1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3日(周三)09:00至2013年10月25日(周五)11:00。
3、报名地点。青岛开发区长江中路369号管委大楼7楼东会议室,咨询电话:0532-86988819。
4、报名需携带资料:《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张(背面书写姓名);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若有)、执业资格证书(若有)等相关证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原件在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不予退还(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因资料准备不充分影响现场报名的,责任自负。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委托人、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及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二)资格审查
青岛开发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报考人员提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经审查合格者予以核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www.qda.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统一笔试和面试的方式,主要测查应聘岗位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www.qda.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报考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分数也相同时,按照如下顺序参加体检,第一优先高学历考生,第二优先具有相关职称考生,第三优先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www.qda.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3、体检和考核
由青岛开发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核。出现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www.qda.gov.cn)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青岛海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补贴、奖金、公积金、保险及相关福利待遇,参照青岛海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职工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
1、青岛开发区人事部门、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指导和监督。
2、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由青岛开发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青岛开发区住房保障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rar
青岛开发区住房保障中心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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