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平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程建设管理人员2名。
二、招聘要求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专业,从事相关工作有1年以上经验的;或专科学历,土木工程、建筑设计、工程管理专业,从事相关工作有3年以上经验的;
4、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需适应野外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管理、组织、交流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预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2月17日至2月29日。报名地点: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治处(永兴路1000号经开大厦707室),联系人:肖斐霏,联系电话:0573-85620095。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才允许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递补。体检和考察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5.聘用。招聘单位与拟录用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者正式聘用。拟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携带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表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