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残联《关于加强我市残疾人专职队伍建设的意》(穗残联〔2013〕98号)的精神,结合我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珠区残疾人专职委员3名(编外合同制人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海珠区残疾人专职委员3名。详见《海珠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业、下岗的轻度肢体残疾人、轻度低视力残疾人;
(二)年龄男性在45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后出生),女性在40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办事能力;
(三)有事业心,有工作能力,能吃苦,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星期一)至2016年1月6日(星期三),共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
4.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报名人员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区残联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在海珠人才网(http://www.hzrcw.com.cn)公示7个工作日。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近3个月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方能录用。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待遇按6万元/人/年包干(含缴纳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作地点
沙园街残联、华洲街残联、官洲街残联
七、其它
咨询电话:8908875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海珠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