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温岭教育的发展,拓宽教师引进渠道,提升温岭教育的办学品位,经研究,决定面向高等院校招聘教师若干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高等院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浙江省台州市生源或台州市户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愿为温岭教育事业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三)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
l、报名。
应聘者填写《浙江省温岭市面向高等院校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传至jscop@163.com。一人限报一个职位,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1月7日上午。
2、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16年1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
审核地点:浙江理工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2。
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浙江省温岭市面向高校院校招聘教师报名表》、《个人简历》、《成绩单》、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笔试相结合(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或面试、笔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三项考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要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技能操作测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测试对象。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进入。考生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l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6年1月7日下午
面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下一环节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各招聘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若总成绩出现相同,则技能操作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若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又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5、体检与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在2016年7月31日前凭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到温岭市教育局报到,并参加体检,逾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由温岭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职位不再递补。
6、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736657782 徐老师
温岭市教育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