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遵纪守法,未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沟通协调能力强,男女不限;
(五)有执法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11月20日。
报名地点: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眉山市彭寿街苏源路8号,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028—38169069)。
提供资料:(1)《编外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可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下载);(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含电子版)。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审查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符合资格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考核时间、地点待定。
(三)公示
拟招聘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四)待遇
按照眉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4〕80号)文件执行。
(五)监督电话:028—38169069。
本公告由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