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统计局下属计算中心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温岭市统计局下属温岭市计算中心 (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学科专业要求:会计、会计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统计、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等专业。
5、温岭户籍或温岭生源(以2016年1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方法和时间
(一)报名方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如实填写《温岭市统计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地点:温岭市统计局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政府行政中心大楼16楼1633室)
(三)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二)面试时间:原则上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具体时间提前2天电话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本公告该未尽事宜,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6-86119057。
附:市计算中心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
温岭市统计局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