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人员实行派遣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㈠性别:不限。
㈡年龄:22-35周岁。
㈢专业:医药学相关专业或有与医药有关的资格证书。
㈣学历:本科以上(有从事社保、医保相关工作者优先录取)。
㈤户籍:本市。在温岭有常住居所,身体健康。
二、用工性质
派遣合同工。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日—12月10日
2、报名方式:参照报名表编辑个人简历发送353118081@qq.com
3、联系电话:86212866
4,经资格审查后,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四、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与温岭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1800元,奖金视考核相关情况发放,按规定给予缴纳保险。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