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鼎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专业及其它要求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上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2014年7月8日—2014年7月16日):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公开报名(2014年7月15日—2014年7月17日8:30—12:00,15:00—18: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到区人社局考试院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报名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由鼎城区人社局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确定开考比例: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内容为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专业不限岗位以申论替代相应岗位专业知识(乡镇事业站所岗位考综合知识及申论,不考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为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2014年7月23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报考乡镇事业站所人员,有下列情形者,取消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2012年—2014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人员。
(八)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有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区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7384915(区人社局)
0736-7821603(区林业局)
监督电话:0736-7386654(区纪委)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