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仙居教育可持续发展和适应高考招生改革,弥补部分学科教师数量的不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将2016年我县公开招聘新教师(提前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健全教师选用机制,不断提高师源质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师资素质,为教育事业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
1.全国“211工程”重点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全国各地“一本线”录取的2016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2015年毕业生或2016年应届毕业生);
3.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毕业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或相近(详见附件2);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 年7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学科及人数
研究生学历(4人):高中语文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英语1人、中学音乐1人;
一本学历(17人):中学语文2人、中学数学3人、中学英语2人、高中政治2人、高中历史2人、高中地理1人、高中生物1人、中学信息技术1人、小学语文2人、小学英语1人。
分配方向:城区中小学。
五、报名时间和程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12月31日。
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一本生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仙居县教育局人事科。
2.报名程序:①网上报名:进入仙居教育网(http://www.xjedu.org)主页-应用栏目-数据报送-仙居县2016年新教师招聘(提前批)报名,按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后点击提交。②进入仙居教育网公告栏下载“仙居县2016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打印一份并贴上照片(所填内容要与网上报名一致),于现场确认时提交人事科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576—87728725、87728726、87728727
3.现场确认:
研究生携带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一本生携带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就业协议书、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对报考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招聘办法
(一)研究生直接采用面试招聘:
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须3∶1及以上的方可组织面试,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面试采用现场上课或模拟上课的形式。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相关专业知识及教师基本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一本生招聘:
1. 笔试。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须3∶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笔试内容仅限学科专业知识,题型参照浙江省高考题型。卷面总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如面试入围,但放弃面试的,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最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得分。
七、签约录用
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及合同。体检、考核、办理录用手续等工作同2016年新教师招聘一起进行,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浙人社发[2014]14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录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被聘用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工作一年内获得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合格证书,工作两年内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
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其他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仙居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