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台州市黄岩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黄岩区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2个岗位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人员为国有企业性质。
(一)财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招聘岗位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或者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二)文秘法律事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招聘岗位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专业;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台州市户籍;
(2)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4、本公告里年龄和工作时间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1月18日。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台州市黄岩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接受黄岩区国资局的监督和指导。
(一)信息发布平台
黄岩人才网:http://www.hyrc.gov.cn
黄岩区财税网:http://www.hyds.gov.cn
其中,黄岩区财税网:(http://www.hyds.gov.cn)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
1.时间:2015年11月27日—12月4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网络报名不受作息时间限制)。报名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11月30日下午5︰00。
2.方式:应聘者可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也可通过资料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名。
3.要求:应聘人员须填写《台州市黄岩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在黄岩财税网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二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以资料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的人员,可先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在面谈(试)前2天提交原件给我公司审核。
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需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及时电话确认后,将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寄送我公司。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受理。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本人相关证件不相符的,我公司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地点及联系咨询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南路289号财税大楼1307室
报名咨询联系号码:0576-84033821、84033839
网络报名电子邮箱:13857602221@126.com。
(三)考试
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⑴笔试试卷:根据岗位所需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技能掌握情况,满分100分。
⑵笔试时间(另定)。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我公司另行短信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黄岩区财税网”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3.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黄岩区财税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考察: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等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黄岩区财税网网站公示7天(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录用后实行6个月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
4.聘用期间如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聘情形,可以解除聘用关系。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附件:报名登记表
台州市黄岩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