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农业厅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农业厅所属种子管理总站、农业对外合作中心、农业规划研究院等1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自治区农业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总数23个,本次招聘涉及13个事业单位。
(一)驻乌事业单位: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自治区农业对外合作中心、自治区农业规划研究院、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海南良种繁育基地、自治区植物保护站、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自治区农业厅农业信息中心、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自治区蜂业技术管理总站10个单位为县(处)级事业单位,单位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其中自治区海南良种繁育基地在海南三亚设有繁育基地,一般半年需轮换一次。
(二)驻外事业单位:农业厅哈密植物检疫工作站、自治区葡萄瓜果研究所、自治区和田蚕桑科学研究所3个单位为县(处)级事业单位,单位地点分别为哈密市、鄯善县双水磨镇、和田市。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五)不宜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信息网(http://www.xj-agri.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指1979年12月13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84年12月13日后出生,25岁及以下指1989年12月13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缴费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30日(12月21日-25日,因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升级,此期间暂停报名及缴费)。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1)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信息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如实填写《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二,以下简称《报名审查表》)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4)缴费。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考生笔试费为每人100元。报名之日即可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缴费成功人员请记录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5)下载打印《报名审查表》2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6)2016年1月5日-9日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7)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政策咨询电话:0991-2865083。
(三)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具体以咨询相关招考单位为准。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信息网(http://www.xj-agri.gov.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专业知识。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自治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
⑤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农业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信息网(http://www.xj-agri.gov.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周之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信息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按照《公告》、《岗位计划表》具体要求进行。由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人事处和用人单位负责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入闱人员确定: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次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由自治区农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信息网(http://www.xj-agri.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信息网(http://www.xj-agri.gov.cn/)。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加试。无专业加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即面试总成绩;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招聘“培训管理员岗位”需要加试维汉双语翻译,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70%+专业加试×30%。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农业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信息网(http://www.xj-agri.gov.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与面试合格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自治区农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农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自治区农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应提供考察对象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农业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自治区农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信息网(http://www.xj-agri.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农业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农业厅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十四、招聘监督。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农业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万净敏(自治区纪委驻农业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2891387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农业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信息网(http://www.xj-agri.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信息网(http://www.xj-agri.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农业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自治区农业厅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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