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市运输管理处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盐城市运输管理处是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和全市运政稽查任务,根据盐城大市区运输执法管理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要求
单位 |
工作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备注 |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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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运输管理处 |
运输管理执法协管员 |
从事一线运政辅助执法工作 |
3 |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 |
男性 |
运输管理执法后勤 |
从事运政辅助执法后勤工作 |
1 |
中专(高中)及以上 |
退伍军人 | |
运输管理执法内勤 |
从事运政辅助执法内勤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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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运输管理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能服从工作需要分配,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盐城户籍(含县、市、区)。
3、身体健康。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盐城市交通大厦1009室(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联系人:刘俊华
联系电话:0515-88886009
2、报名时提交材料: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市运输管理处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士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含往年)须携带退伍证、复员证或转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④户籍证明;⑤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运输管理处负责资格审核。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领取地点为盐城市交通大厦1009室(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二)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核。
面试前,市运输管理处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六)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市人才市场和市交通运输局组织。
五、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主要实地查访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派遣制工作人员,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才服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盐城市人才市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按《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日常工作安排和人员管理由市运输管理处负责。
七、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15-88886802(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886009(盐城市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0515-88198701(盐城市人才市场代理部)
附件:
盐城市运输管理处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