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经研究,亳州市交通运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数3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等详见《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年龄、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9年3月17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为“1996年3月2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2014年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资格审查表》,并出示本人户口本(户籍证明)、毕业证、身份证等报名规定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及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5张,并到二楼204室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已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
(一)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14年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领取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申论》
2.笔试地点:亳州市政府所在地(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满分各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公布。
(三)面试
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各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计划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各岗位计划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1(不含1:1)到1:3(不含1:3)之间的,依据考生笔试及面试合成成绩按同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员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七、考核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核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在同职位考核人员中择优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九、用工形式及聘用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经聘用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本科生不低于340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专科生不低于320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本次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统一管理。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应聘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市就业人才服务局:0558-513203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亳州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岗位信息表》.rar
2、《2014年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资格审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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